图片由:兰香提供
特别提醒:特价位置一旦出票不退任何费用,请客人报名时慎重考虑! | |
交通标准: |
A机票: 重庆—九寨往返为经济舱(航班以出团前通知为准,如因天气原因,造成航空公司航班调整、延误取消等,责任与旅行社无关,由客人自行承担;机票政策性调价,补差价由客人承担。旅游者在报名签合同时须提供正确的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仔细核对自己的身份证件,若因名单提供错误和游客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团队机票我社一经出票一律不提供退票、改签、更名等服务。(票面不符,所有游客均不提供机票行程单)。 B旅游用车: ①、保证一人一座用车,旅行社不保证车辆类型要求,旅途中为套团滚动用车,可能全程非同一台车。旺季游览九寨当天酒店至九寨沟景区间为公交车拼车摆渡。 ②、对于车辆在一些特殊地段,当导游或者师傅告知需要关闭空调(如:爬陡坡)时,请游客给予理解和支持。 ③、行程内所有自由活动期间以及行程外均不含用车服务。请予以理解。若因大交通(如:航班、火车等)延误、取消、造成无法按时参加我社旅游出团计划者,需向我社交已经产生的旅游车位损失费及行程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已产生费用。 ④、不含重庆市区到江北机场接送,所有游客自行到重庆江北机场统一集合。 ⑤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游览九寨沟景区当天,可能使用的是摆渡车,或者步行至景区;摆渡车为(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旅游大巴车是不能行驶在景区上下三公里范围内,所以当日不保证车型。 |
住宿标准: |
酒店双人标准间带独立卫生间。单房差:团队中单男单女,旅行社有权安排三人间(加床)或由客人自补房差。九寨沟当地的住宿条件有限,请游客理解.当地的同样级别的酒店不可以与城市商务酒店相比较(九寨沟提倡绿色环保,酒店都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游客需自备,希望理解)。 九寨沟参考酒店:(根据客人选择产品住宿而定) 扎西宾馆、同九山庄、水天堂、美朵嘉措、金哈达、阿玛拉、东藏阳光、神山宾馆、途胜、金鹰、神鹰、九雅、九寨花园酒店、九州酒店、雄狮贵宾楼、腾跃酒店、美途假日酒店、壤巴拉、九波尔、博雅、九洲宾馆、龙康酒店、瑞达、藏乡缘、西行林卡、银苑宾馆、西部卓玛酒店、藏宫阁宾馆、雍中酒店、西屋酒店、寨美假日酒店、安多人家等酒店之一; 可升级酒店:大藏风、银峰、九鑫山庄、TOWO、迹墨、拉姆拉措、家和、雪域尚游、仙池、九寨阳光、青苹果、桔子宾馆、途胜山庄、瑞达、维纳斯度假酒店、北纬33度温泉酒店、半山月舍、梵山丽景、鑫源大酒店、怡莱酒店、格桑梅朵、永竹林卡温泉酒店、老九寨宾馆、九江豪庭酒店、梵之旅、怡莱、九寨之旅、友约、登珠酒店、九凤、华缘酒店、聚丰酒店、五悦宾馆、棠中、西北、金江国际、记忆温泉、郦湾酒店、腾龙度假酒店、雲鼎假日酒店、九龙宾馆、港威瑞逸、九寨度假村、千鹤酒店、金珠林卡、白马人文化主题酒店、金龙名人度假酒店、九宫宾馆、九寨九源酒店、壹街三号.观海酒店、嘉和假日、甲蕃古城酒店(别墅区)、九寨名雅酒店、保利新九宾、九寨星宇大酒店、九寨喜来登酒店、九寨天堂、天源豪生、九寨悦榕庄等酒店之一; (以上酒店标准:2人间、独立卫生间、彩电、定时热水、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 川主寺参考酒店:(根据客人选择产品住宿而定) 富贵林酒店、川主阳光酒店、岷江源2期、雅仕酒店、禹龙酒店、大草原、岷源山庄、迎宾楼、黄龙宾馆、荣达鑫池、川龙山庄等酒店之一 可升级酒店:云月汇锦、黄胜关、岷江源1期、阿吾仓、珉江豪庭、纳玛酒店、金景酒店、圣地山庄、川主国际、金源大酒店、路豪酒店、川主记忆、嘉利尚雅、嘉绒鑫宫、川主寺香谷弗舍酒店、龙钦云顶大酒店、亚日国际、岷江豪庭等酒店之一; (以上酒店标准:2人间、独立卫生间、彩电、限时热水、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 |
景点门票: | 含九寨沟(220元旺季/80元淡季)门票、含九寨沟景区内(90元旺季/80元淡季)观光车车票、含黄龙门(200);旺季执行时间为4月1日-11月15日;景区开放游览时间以当日公告为准;岷江源头、甲蕃古城、一毛牦牛主题乐园、薰衣草田(不含入园费60元)为赠送景点,是旅行社为丰富行程所作安排,如遇堵车修路等交通管制或航班晚点等不可抗力因素,不涉及任何退费!本产品为特价产品,已将相关景点进行优惠打包,不再重复享受优惠(包含自动放弃),如放弃不涉及退费; |
膳食标准: | 全程含4正餐2早餐,(正餐为八菜一汤,不含酒水,按十人座一桌计算,不足十人则按比例减少菜品数量和菜的份量;早晚餐均为所住宿的酒店套餐消费,不用餐不退费用),川主寺正餐餐标20元/人,升级特色餐羌山十三花、藏式老鸭药膳煲,所有用餐如放弃,不涉及任何退费。 |
导游安排: | 持全国导游证中文导游服务(导服20/人)。 |
儿童标准: | 2-11岁儿童只含往返机票、旅游车位(不含九寨沟观光车费),半餐(产生门票、住宿、自费娱乐等费用均自理);12岁及以上按照成人操作。 |
费用不含: |
保险:请游客自愿办理旅游人身意外险。如因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如参团人员为外宾请提前告之我社。 沟餐:九寨沟沟内中餐为60元/人起。 索道:黄龙上行索道80/人,下行索道40/人 接送:重庆市区到江北机场接送,所有游客自行到重庆江北机场统一集合。 房差:若团队中单男单女,旅行社有权安排加床房(加床均为钢丝床)或由客人自补房差。 门票:薰衣草门票60元/人。 |
备注及 友情提示: |
请在签定合同时仔细阅读: 1.如因人力不可控制因素(风雪、塌方、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游客自理。我社所出机票为折扣票,不得退票、签转、更改,客人提供的名字及证件必须准确!另若遇我社冲抵航空公司优惠,票面与实际折扣可能造成不符。请提前告知客人! 2.①已满70岁(含70岁)乘客必须提供体检证明(血压,心电图,心率,呼吸道),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盖有鲜章的证明,家属委托书,免责书,及航空公司特殊人员申请表,否则,航空公司有权拒绝登机。 ②民航最新通知:即日起,提前1小时停止办理登机牌,提前45分钟登机,行李托运不可以有充电宝等电子产品,随身携带的充电宝不可高于16000毫安,液体随身登记不可超过100毫升。 ③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航班延误,旅客食宿费用或需自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指出: (一)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 (二)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3.若遇到人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航班无法降落或航班延误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机,门票价格等行程中的费用增加由客人自己承担,如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景点未参观或行程所含餐未用,未产生费用不退还;请不要预订当天的转机航班或者安排另外的行程,如遇九寨段航班延误,影响后面的行程,所产生的一切损失与旅行社无关。 4.组团社一经与我社签订书面确认件或经由系统确认后,如客人临时退团或于出发当天未按时参团者,所有费用不退。 5.若因航空公司单方取消航班,我社接到航空公司通知后,第一时间通知组团社联系客人,航班所含系列行程即刻取消。未产生费用全部退还(航空公司原因取消航班的,行程所含机票往返费用全退),所产生的一切损失与旅行社无关。 6.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食宿费用客人自理,我社将协助安排;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 7. 国内航班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国际航班(含港澳台)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8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70岁以上的老人如出行请在出团前到当地三甲以上的医院开具本人身体健康证明并随身携带,否则无法登机。 8.费用只包含成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可同住,请在当地自补单房差;请管理好自己的财物,以免发生丢失,旅途中听从导游安排,遵守当地习俗。 9.九寨沿线住宿条件有限,请游客理解,其住宿条件不能与城市住宿条件相比较;九寨沟所有酒店热水、空调都分时段供应;九寨沟提倡绿色环保,酒店都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游客需自备,希望理解。 10.请在签定旅游合同时签定散客拼团协议书,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客人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本条仅适用于散客拼团)。 11.由于景区处于高海拔地区,团队中如有心血管方面有器质性病变者或高血糖、高血压、高血脂、肺气肿、气管炎等病患者不建议参团,如坚持出行,必须提供正规三甲医院开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并用手写体形式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如有隐瞒病情者产生任何后果敬请游客自行负责!!70岁以上的老人因考虑身体因素,建议不参团,请选择其他适合老年游的线路参加,70岁以上的老人如出行请在出团前到当地三甲以上的医院开具本人身体健康证明,需直系家属陪同。 12.旅游者在报名及旅游过程中应当使用合法的证件,若因使用伪造证件导致的责任以及法律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13. 本产品已将相关景点进行优惠打包,因此不再重复享受优惠(包含自动放弃); 14、如游客在行程进行中,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费用均无法退还。 15、请游客准备足够的胶卷、相机电池、现金、全球通手机、湿纸巾、个人卫生用品,沿途商店很少,藏民的卫生生活习惯都与汉族有所不同,可根据个人需求自备所需物品。 16、在旅游过程中,游客所参加的旅游活动应选择自身身体状况允许并且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旅游项目。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身保管。在入厕或洗浴时请格外小心,以避免 因有水渍、洗漱液体类等导致滑倒摔伤!!!入厕或洗浴时请不要穿一次性拖鞋,一次性拖鞋粘水极滑,极容易摔倒,切记注意以确保安全; 在所有交通工具上(包括汽车、火车、轮船、飞机)请按相关规定就坐,如有安全带的请按提示系统好安全带,严禁在交通工具行驶中随意走动或不按规定就坐;上、下楼梯请扶好站稳,避免踏空或摔伤、在通过旋转式的门时请一一的通过,避免拥挤造成挂伤等等。遇有紧急事件,包括物品遗失、遇贼、意外受伤、急症、火警等等,请及时告知导游,也可拔打当地的119、110、120等电话求援,也可向街上的巡警或到警局报案。 17、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18、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仔细听取导游对景点的介绍,并牢记导游的提醒及警示;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19、本行程部分景区内娱乐设施和沿途停留的站点附近均可能会有纪念品售卖点,沿途休息站(加水店,厕所等)小卖部不属于购物店范围,当地居民贩卖纪念品、土特产等非我社提供服务,请谨慎购买,以免上当。 20、行程中标注的游览时间,仅作为参考,由于受到很多特殊情况的影响(如堵车,个别游客迟到等),实际执行的时间可能会出现误差, 请游客谅解。 21、此团在九寨当地散拼,游客间有同车不同住宿地点的情况发生,导游安排部分游客入住时,同车其他暂未安排入住的旅游车上休息耐心等候,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与配合;自由活动中不包含导游、用餐、用车服务; 22、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导游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请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自行负责人身及财产安全;请按照导游约定准时到达集合指定地点,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失由游客自负。 23.九寨摆渡车:如遇九寨当地公路维修封路、交通管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在我社游客进入九寨沟景区当日,我社不能确保安排旅游车,或调配公交车、公司自备私家车或出租车等接送客人。 24、旅行社提供给游客的《出团通知》、《行程单》、《温馨提示》等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游客应认真阅读,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旅行社提出。 25、旅游意见单:旅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络本团导游解决;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旅行社,以便更好的解决,并不要顾及情面,如实填写游客质量反映表,游客在九寨沟当地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请各位团友认真填写,恕不受理虚假填写或不填写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返程后提出异议或诉求视为放弃投诉权力! 26.泡温泉避免空腹、饭后、酒后泡温泉,泡温泉与吃饭时间至少应间隔一小时。 游客已阅读此份行程内容并同意签名: |
购物场所名称 |
购物场所特色 (指主要售卖商品等) |
行程日期 | 停留时间 | 乙方同意以上场所并签字 |
高原土特产展销中心 | 水晶、黄龙玉、藏药材、牦牛肉、土特产 | 第三天 | 不超120分钟 | |
丝绸展览馆 | 丝绸 | 第三天 | 不超90分钟 |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自愿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如下,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自费旅游项目
1、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实际费用后(如团队优惠政策或国家优惠政策),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如跳伞、跳水、潜水、攀岩、漂流等高风险活动)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签合同时乙方支付甲方。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旅游者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参照旅游法第七十条款。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组团社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乙方参加自费游览项目人数 。系乙方签名代表的家人、朋友、同事,本合同乙方保证能代表以上旅游者。若出现与乙方代表不同意见,造成损失有乙方签名代表负责赔偿。) 甲方: 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签名、身份证号码): 导游: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