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包含
费用包含:
1、交通:全程旅游资质旅游车(每人一正座、根据人数定车型);
2、导服:含持证中文导游服务,导服10元/人/团;
3、用餐:含中餐,用餐为仙女山镇生态土家宴,餐标20元/人/餐,不含酒水(提前采购不用不退);
4、门票:含天生三桥、龙水峡地缝大门票。残疾人离休干部、65岁(含65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证可能享受优惠门票,具体优惠额度以景区执行为准,优惠门票由导游现退(由于各景区的优惠政策有所不同,以上门票优惠政策最终解释权归各景区所有,我社按实际折后价减实际产生门票费用,后予以退还。半票优惠的共现退45元/人,免票优惠的我社共现退132元/人);
特别提醒:请游客主动出示合法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老年证,残疾证、军人证等),按景区规定享受相应优惠,若因未出示或使用伪造证件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应由游客自行承担。未携带合法有效证件者,请自行补门票差价50元/人,费用由导游现收。
5、其他:含天生三桥换乘车费40元/人及龙水峡地缝换车费35元/人;
6、儿童标准:运管部门为了保证游客的安全,要求旅游车上所有儿童不论身高均需占座,儿童价格含往返车位、导服、半餐,不含门票及换乘车费等,产生费用请自理;建议身高1.2米以上儿童按照成人价报名。
费用不包含
1、不含天生三桥电瓶车15元/人(自愿乘坐);
2、不含天生三桥玻璃观景跳台及石头城套票50元/人;
3、不含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为确保人身安全,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如因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
注意事项
四、出行须知(请在签定合同时仔细阅读):
1、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失由游客自负。
2、行程为散拼团接游客地点分散,加之部分区域交通不畅等原因造成游客等候,由此给游客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3、行程内注明时间为参考时间,存在堵车或景点游览人数多等原因导致行程时间延迟,具体时间以当天实际情况为准。
4、在不影响游客参观景点原则下,旅行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游览顺序。
5、在自由活动游览期间,按行程约定旅行社不再提供司机、导游服务,敬请游客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6、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费用游客自理,旅行社将协助安排;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
7、此行程严格按照新旅游法执行,行程内有关消费提示已注明,游客在旅途中消费等行为应本着自愿原则,导游绝不强制消费,由此引发的纠纷与旅行社无关,请谨慎消费。
8、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应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如有发生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9、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10、旅途过程中,如遇车辆发生故障,旅行社负责督促驾驶员修车或换车,每次三小时以内的延误,如未影响客人游览景点的减少,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敬请理解。超过三小时且如造成游客投诉,旅行社仅负责酌情赔付,原则上以每小时5元人民币为赔付标准,最高不超过10小时。如遇车辆空调发生故障,赔付标准同上。
11、意见单是评定旅游接待质量的重要依据,请游客在游览行程完毕后,如实填写意见、建议或表扬内容;如有接待质量问题或是争议请在当地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恕不接受虚填、假填或不填及逾期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谅解!
五、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风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友情提示:
1、散客拼团经常会出现游客人数增减,故车牌及导游电话确定得比较晚;出团前1天22:00前旅游集散中心工作人员会与游客短信联系确认出游,出团当天7:00-7:30导游与游客电话联系告知接团车牌号等详细信息(如果车牌号确定得稍早,导游会在出团前1天联系游客,具体以导游通知为准),7:30—8:30沿途接游客,接客完毕后前往重庆长滨路散客集散中心分车发团或根据当天实际情况直接发团。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果过时还没有导游联系,请及时联系集散中心工作人员或者旅行社。
2、参考免费接客地点如下,请游客根据入住区域提前确定集合地点:
渝中区:王府井停车场、日月光广场、临江门大世界酒店、一号桥公交站、大礼堂公交站、上清寺国宾医院门口、两路口希尔顿酒店门口、朝天门—长滨路—至菜园坝火车站沿线。
江北区:华新街公交站、爱尔眼科楼下公交站、江北中医院、星光68/茂业百货、小天鹅、渝通宾馆、嘉州轻轨站、龙头寺旅游集散中心。
南岸区:会展中心加油站。
沙坪坝区:三峡广场重庆师范大学正大门。
九龙坡区:大渡口、杨家坪、袁家岗、谢家湾沿线的客人可以直接乘坐轻轨二号线,在“大坪站”下车,出3号出口万友康年大酒店处上车;石桥铺、渝州路、石油路的客人可以直接乘坐地铁一号线,在“大坪站”下车,出3号出口万友康年大酒店处上车 。
本人已认真阅读该行程及同意旅行社安排并承诺自身身体健康可以出行!
签名确认:
附加协议
自费项目补充协议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甲方)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对于旅游行程单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行程安排,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自费项目(注:自费项目任何优惠证件均不再使用,不退任何优惠门票差价,大人小孩同价收费)。 |
自费项目内容(以下套餐包含:门票+服务费) |
挂牌价 |
优惠执行价 |
最低参加人数 |
天生三桥玻璃观景眺台及石头城套票 |
50 |
50 |
无 |
天生三桥电瓶车 |
15 |
15 |
无 |
自费项目说明:
1、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实际费用后(如团队优惠政策或国家优惠政策),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2、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在旅行途中发生前将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4、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参照旅游法第七十条款。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请仔细阅读以上自费项目说明,同意并保证遵守旅行社安排。如产生合同纠纷或人身意外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道路交通法》、《保险赔偿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裁定。此补充协议作为旅游合同附页与旅游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