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由:向日葵提供
参考酒店 |
三星:兰花酒店 维安酒店 托利亚酒店 罗纳铁石酒店 海边大宅酒店 金光酒店或同级 |
特别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章•旅游者》第十六条相关法规:“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之法律约束,请您遵守并自觉维护法律之尊严。如您在旅游过程中脱团、分团,则表示您已事实单方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章•第九十一条•第二款》“合同解除”情形处理,你与我们的合同关系自行取消。我们将在您脱团、分团当天取消行程中未完成项目以及您的住房、机票,同时您的行为亦表明你愿意承担脱团、分团后的一切费用,包括餐饮、住宿、交通、门票以及个人财产、人身安全等,均由您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报名资料:护照扫描件(回程日期须6个月以上有效期),客人自带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半年内2张40*60白底护照照片,身份证原件(机场抽查)、户口本原件(小孩)、6岁以下出生证明(护照原件必须完好无损,无破损、水渍、涂画、涂鸦、遮挡等,否则无法出境,及因客人其他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出行的,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
出行须知 |
一、温馨提示: 01、本航班为包机航班(越南越捷航空公司),如因各有权管辖政府单位未批准之因素下取消所有包机航班;虽经政府单位核准,但由于所涉及此包机旅游的所有旅行社非能控制之因素,导致航班取消,则旅行社亦无需承担任何赔(补)偿责任。(如:非旅行社所能控制之因素系指:①天候 ②天灾 ③暴动 ④战争 ⑤机场关闭48小时以上 ⑥因飞航情报区管制 ⑦航权等因素所导致之航线取消。 则旅行社应无息退还客人已缴交之旅游团款,所涉及此包机旅游的所有旅行社无需负担任何赔(补)偿责任。行程或附属协议中所列航班号及时间仅供参考,若因航空公司运力调整,属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有告知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02、行程内航班机位系包机,以上航班时间仅供参考,最终以民航总局批复时间为准; 03、行程内航班机位系切位包销,机票全款已支付航空公司,所有房款已经支付给酒店,游客一旦签订合同,机票不得改签和退票,酒店费用无法退还,费用全损; 04、请参团客人带好驱蚊和防护产品,务必注意个人卫生,避免蚊虫叮咬;身体如有任何不适,请立即告知领队及时就医; 05、行程内,涉及海上乘坐快艇时,应尽量在靠船尾的座位就坐,不得在艇上站立或行走,并保管好相机等贵重物品,否则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旅行社不再承担其责任。 二、报名资料:护照扫描件(回程日期须6个月以上有效期),客人自带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半年内2张40*60白底护照照片,身份证原件(机场抽查)、户口本原件(小孩)、6岁以下出生证明(护照原件必须完好无损,无破损、水渍、涂画、涂鸦、遮挡等,否则无法出境,及因客人其他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出行的,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三、出发前准备: 01、旅行证件:请您务必携带本人护照,出入境如遇到因护照引起的问题而影响行程,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团费)均由客人自负。行李:航空公司规定,经济舱客人托运行李重量不超过20公斤; 02、着装:越南属热带季风气候,全年平均气温 24-30 摄氏度;请携带泳装,防晒霜,墨镜等,以便你更好的与海水进行亲密接触; 03、应带物品:出团时请自备牙具,洗漱用品,拖鞋,因亚洲地区酒店不配备此类物品,主要是为环保及个人卫生。雨伞、胶卷、太阳镜、 护肤品等日用品也请自备。依照机场的相关规定,随手提行李携带的液态物品容积要小于100ml,若超过此规格则只能托运。请自备密封袋或其它防水包装,以便您参加水上活动时保护随身携带的电子产品等贵重物品不受损坏; 04、请您一定确保护照有效期在回团入境时大于6个月,且护照必须完好无损,无破损、水渍、涂画、涂鸦、遮挡等,否则无法出境,及因客人其他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出行的,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四、特别提醒 01、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活动; 02、您务必按出团通知上的集合时间、地点准时到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国际出发厅,并主动跟送团人联系,请文明出行遵守目的地国家法律法规及风俗; 03、请不要在托运的行李中放现金、首饰及其它贵重物品,因一旦行李丢失,上述物品均不在赔付范围之内;另外根据航空公司惯例,名牌行李箱或价格昂贵的行李被损坏或丢失,按普通箱补偿,不另价作赔偿(另上保险的除外); 04、客人中途离团须知:如客人到境外后中途离团,按当地接待社规定请签署离团期间安全协议书,并收取升级无自费无购物纯玩自由行行程费用2000元/人/天。客人自愿放弃行程中任何包含项目,组团旅行社和地接旅行社均没有任何费用退出。因为组团旅行社和地接旅行社已经将团体预定的协作费用拨付到第三协作方; 05、行程内不含水上项目,水上项目包括:香蕉船, 降落伞、摩托艇、潜水、海底漫步所有水上活动均存在一定危险性,提醒各位贵客:A.应自行评估自身健康状况或于出团前咨询医生意见是否适合参与。B.当参加水上活动时,需注意当时的天气变化及遵守一切安全指示; 06、过移民局(边防)、海关时,不要单独或离团私自行动。切记不要帮陌生人提行李,以防被人利用,特别是机场内更要注意!因审批手续复杂,请耐心等候出关!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游客入境携带香烟数量均有约束请一定注意; 07、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出现任何身体不适、意外或第三方侵害等,请第一时间与导游(领队)联系告知,我社会协助游客进行处理; 08、下车时请记住车号、车型。如迷路请站在曾经走过的地方等候、切不可到处乱跑,最稳当是随身携带酒店卡,在迷路是打的回酒店; 09、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可放在酒店保险柜或贴身保管。入住酒店后要记住领队及导游房号,需要帮助时可以找到他们。另要清楚自己房间所处位置及酒店走火通道; 10、货币可在机场、当地银行或酒店兑换,汇率因素若出现客人与当地个人或商铺兑换外币之纠纷责任自负; 11、当地禁赌,即使酒店房间也不能玩牌或打麻将; 12、海岛的植物或者贝壳、鱼类都是被保护的,不要带任何此类物品过海关,否则会被重罚; 13、越南时差 : 时差:GMT+7,比北京时间晚1小时; 14、60周岁以上旅游者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出游,必须有人陪同一起旅游,陪同人员的年龄应大于18周岁且不高于60周岁;所有水上活动必须穿救生衣进行,儿童参加水上活动必须有家长监护,如有意外发生须自行负责;18岁以下小孩不可(不含)参加指压按摩、SPA等项目; 15、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勿报名:A、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B、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C、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D、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E、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F、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G、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H、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五、小费提醒(仅供参考) 越南是一个小费制度国家,我们在此提醒客人,请做好支付的心理准备(若行程中因越南国家习俗、个人原因等,而产生需付小费的地方,请参考导游/领队意见)。 1、出入境越南通关时小费10元/人(单次); 2、助签员签证小费10元/人(参考)领队代收; 3、每天酒店床头小费1-2万越南盾/人; 4、离团时车师傅、翻译小费30-50元/人。 六、游客责任 团队旅游是集体活动,集体出发、集体返回,请遵守时间,以免耽搁其他团友,任何人不得逾期或滞留不归。 参加团体旅游的旅客,所持护照均为自备因私护照,出入境如遇到因护照引起的问题而影响行程,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团费),均由客人自负。 3、旅游期间遇到特殊情况如交通,天气等旅行社认为不可控原因,本公司有权增减或更改某些行程和旅游项目。 4、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政变、罢工、水灾地震、交通意外等所引起的旅游天数和费用的增加,本公司将按实际情况向旅客予以收费。 5、因此次航班为包机,如客人被越南边防拒签导致无法出行,一切费用不予退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 (1)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地址:河内市黄耀街46号(So 46 Ph0 Hoang Dieu, Ha Noi, Vietnam) 电话:0084-4-8543736/8232845 传真:0084-4-8232826 信箱:P.O.BOX 13 (2)常用电话:报警电话 113(出警费由报警人承担) 急救电话 115 火警电话 114 二、安全注意事项: 为了您在本次旅游途中本身的安全,我们特别请您遵守下列事项,这是我们应尽告知的责任,也是保障您的权益 01、搭乘飞机时,请随时扣紧安全带,以免乱流影响安全 02、搭乘船只请务必穿上救生衣,船只行进过程中,请扶紧把手或坐稳,勿任意移动。切勿将手或脚放置船边,以免受伤 03、搭乘车辆行进时勿站立、行走或更换座位,头、手勿伸出窗外,上下车时注意来车方向,以免发生危险 04、搭乘缆车时请依序上下,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05、请妥善保管护照、证件及个人贵重物品。请勿放于巴士、旅馆、房间内以及大行李中,并谨防扒手及陌生人搭讪。如需随身携带切勿离手。如有遗失旅客必须自行负责,与旅行社责任无关; 06、住宿饭店内请先观察紧急出口所在,若是饭店警报铃响,请勿慌张。并请由紧急出口迅速离开。休息时请加扣房间内之安全锁,对陌生人不要乱开门。勿将衣物披挂在饭店的灯上,及勿在床上抽烟,烟蒂不能乱丢,造成火灾形责或饭店物品损坏要求住客赔偿的由住客自行承担; 07、游泳池未开放时间及无救生人员在现场,请勿擅自入泳池内,否则如有意外发生须自行负责; 08、切勿在公共场合露财,购物时也勿当众清数钞票; 09、遵守领队所宣布的观光区、餐厅、饭店、游乐设施等各种场所的注意事项; 10、活动若具有刺激性,身体状况不佳者请勿参加。我们必须再三声明:只有您最了解本身的身体状况,如孕妇,心脏疾病患者,高龄者,幼龄者,高低血压病患者,或任何不适合剧烈运动之疾病患者等,絶对不适合参加任何水上活动或浮潜或不适应于您个人体质之其它剧烈,刺激性的活动,如旅客隐瞒个人疾病或坚持参加任何活动而引致意外,一切后果旅客自行负责; 11、团体活动时不要离队,如真有需要单独离队时,务必征询当团的领队同意,且必须签署个人离队书一份交给当团领队保存(即如有任何意外发生,一切后果自负),并请特别留意自身安全; 12、与野生动物合照时,切勿作弄或拔动物须毛,请听从驯兽师的指导,以免因人为因素而发生意外; 13、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若需自行外出,请告知领队或团友,并应特别注意安全; 14、旅游者参加打猎、潜水、漂流、滑水、滑雪、滑草、蹦极、跳伞、滑翔、乘热气球、骑马、骑象,赛车、攀岩、水疗、水上飞机、水上摩托车等属于高风险性游乐项目的(不在常规保险范围之内,需要另外购买高风险保险),敬请旅游者务必在参加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旅游者不具备较好的身体条件及技能,可能会造成身体伤害。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海事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相关公告及建议后量力而行。请您在下水游玩前密切注意当地海滩发布的公告及警示:红黄相间旗表示海面平静,适宜游泳;黄旗表示海面有风浪,下水存在危险;红旗则表示海面风浪大,禁止下海; 15、为了您的安全考虑,旅行社友情提醒您,如您需要参加出海、浮潜、丛林探险等有风险的旅游活动时,请选择正规的旅游公司。如您因报名参加当地其他机构的旅游项目等活动时,无论因任何原因发生意外,因此产生的人身、财产等一切损失,将由旅游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越南旅游注意事项 1、时差:越南时间比中国北京时间晚 1 小时; 2、电压和插座:越南的插座与中国相同 3、货币:越南的货币是越南盾(VND))具体汇率以实际兑换汇率为准;当地货币大约是2900-3000越南盾换人民币1元钱,货币可在机场等地方兑换,客人若因汇率因素与个人或商铺出现纠纷与旅行社无关。 4、住宿:酒店的自来水不可直接饮用,最好饮用瓶装水,请注意用电安全。晚间离开酒店外出时,最好结伴同行,确保安全。避免单独到僻静地方,离开酒店请带上酒店名片,以备迷路时使用; 5、气候:全年平均温度 28 摄氏度左右,适宜着装轻便, 必备防晒霜和防晒伞,以防晒伤皮肤; 6、按照国际惯例,小费是给服务人员服务的报酬和认可,若境外相关服务人员(酒店、餐厅等)服务出色,游客可适当给予服务小费,一般越南小费为 10000-20000 越南盾; 7、民俗:寺庙是公认的神圣地方,进入寺庙人,衣着须端庄整洁,不可穿短裤、迷你裙、袒胸露背、无袖上衣或其他不适宜的衣服。在街上行走时,要注意避开当街排列的祭祀用品,千万不可踩踏; 8、安全:①出外期间,尽量少带贵重物品。护照、钱财应寄存在酒店的保险箱内或随身携带,请勿放在房内或存放在旅行大巴士上。 ②参加旅行团是集体活动,应遵守集合时间,配合领队和导游的工作,不得擅自离队,如擅自离团,责任自负。③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方停留,行程中或自由活动中如果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要量力而行; 9、所有水上活动均存在一定危险性,请注意: A.应自行评估自身健康状况或于出团前咨询医生意见是否适合参与。 B.当参加水上活动时,需注意当时的天气变化及遵守一切安全指示,确保在最安全及适当情况下享受水上活动带来的乐趣; 10、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出现任何身体不适、意外或第三方侵害等,请第一时间与导游(领队)联系告知,旅行社会协助游客进行处理; 11、下车时请记住车号、车型。如迷路请站在曾经走过的地方等候、切不可到处乱跑,最稳当是随身携带酒店卡,在迷路时打的回酒店; 12、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可放在酒店保险柜或贴身保管。入住酒店后要记住导游的电话和微信,需要帮助时可以找到他们。另要清楚自己房间所处位置及酒店走火通道; 13、护照证件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请勿交给他人或留在车上、房间内。行走在街上特别注意小偷、抢劫者,遇紧急情况,尽快报警或通知领队、导游; 14、晚上外出,最好邀约 3 人以上并有男士一道,注意早回酒店休息。 四、补充说明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勿报名: 0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0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0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0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0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0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0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0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六、特别提示 01、乘客随身携带液体类物品将被限制,包括液体,胶化物,液化气体将被限制带入机舱。 02、每位客人限免费托运行李一件,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 03、如携带摄像机,可拆装镜头的照相机等物品应像海关申报 ,每位旅客可免税携带烈酒一瓶香烟200支。 04、禁止带入境物品:1)植物、热带水果、干果;2)枪支、弹药、毒品、黄色书刊;3)象牙、裘皮制品;4)大件红木家具及工艺品未经报关不得带回,但是可以托厂家托运回来;出境注意事项:国家公务员(如公、检、法、司等)、军人不能穿制服出境,也不能将有代表国家主权的徽章、证件(如工作证、枪支证)带出境; |
***************自费购物补充协议*************** | ||||||||||||||||||||||||||||||||||||||||||||||||||||||||||||||||||||||||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本着自愿原则,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旅游行程单以外内容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中,本旅行社(乙方)应旅游者(甲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协助安排甲方旅游购物场所项目和另付费项目,具体约定如下: 一、推荐自费项目套餐及价格:
二、购物店:
三、购物约定: 1.本人自愿购买当地的特色产品(或纪念品)及游览行程中未安排的当地特色旅游项目,为丰富旅游活动,本人要求旅行社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游览的前提下,协助安排购物及另付费游览项目。此内容作为合同的附件,同《出境旅游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2.甲方在当天行程过程中如要求离团不参加购物店,将收取升级无购物纯玩行程差价人民币1000/人/天,并现付导游,同时签订离团安全协议书。 3.购物系旅游者自愿行为,旅行社根据旅游者的意愿,经协商后按照上述购物场所进行安排,绝无强迫消费,旅游者自愿购买; 4.上述购物场所也是当地人购物场所,价格可能存在价差(与其他商店相比或高或低),请旅游者自行甄选,旅行社不承担退差价的责任; 5.旅游者购物时,请向商家仔细了解自己所要购买的商品的价格、质量、以及售后服务情况,自行决定、理性消费; 6.旅游者购物后请务必向商家索要发票和书面的质量保证书或售后服务保证书,以书面为准,购买后如需旅行社协助办理退换货等售后服务事宜,旅行社只负责按照书面售后服务保证之内容协助游客办理而不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责任,售后服务责任由商家负责。 01.本人清楚了解所选择的产品含有购物内容,本人在合理的情况下,不会干扰其他团友的购物行为。 02.甲方在旅游目的地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 爱护旅游目的地旅游资源,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并主动配合随团领队及当地导游的合理安排。如行程中发生纠纷, 甲方不得以拒绝登车,登船,登机等,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 除承担给组团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 03.自由活动期间的声明:本人将在《旅游行程单》约定的自由活动时间内自行安排活动,乙方已充分告知了我在自由活动期间存在的风险和安全注意事项。 本协议与旅行社所签订的《旅游合同》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为止。 我本人已详细阅读了本协议书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 0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 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 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02、本人同意导游在不减少行程所含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为优化旅游体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03、游客参与当地其他旅行社安排的自费项目,均视为旅游者个人行为,期间导致的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04、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补充协议,认可此协议并同意做为《出境旅游合同》附件,即效力等同旅游合同。 请仔细阅读此行程单和此附加协议的以上全部内容,如全部知悉并同意,请旅游者签字确认。 客人联系电话: 客人签字确认: |